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 ]3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审议,拟保留镇江技师等3个校外教学点,详情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凯发APP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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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 ]3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审议,拟保留镇江技师等3个校外教学点,详情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凯发APP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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